对讲机,在不需要任何网络支持的情况下,就可以通话,没有话费产生,适用于相对固定且频繁通话的场合。
因为使用无线对讲机需占用频率资源,所以必须向当地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申请,办理相关手续,待无委批准后方可购买使用。
办理的具体手续如下:
1、向无委或指定经销商领取“设置无线电台申报表”。
2、填写表格,使用地区、购买数量、用途必须填写清楚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3、持申报表向区保密局(一般在区政府机关内)备案申报,区保密局核准,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将表格退还申请人。
4、持“申请表”向无委申报。无委核准并批复使用频率后,发给予申请人“准购证”。
5、持“准购证”购买对讲机;。
6、持对讲机及“准购证回执”到无委检验并交纳频占用费(每年每台100.00元)等。无委发给“无线电台执照”。
以上手续办理只是针对大功率无线对讲机,对于购买使用公众对讲机,不需办理相关手续,不需要领取执照,并免收频率占用费。使用人(或单位)在购置公众对讲机时只须如实填写由生产厂商提供的《登记卡》即可。
按下按键,可以发话,松开按键,可以接话。无线通信设备,没有装天线时,禁止发射。手持电台充电时不能发射,应关闭电源开关再充电。没有接到呼叫信号时,不要乱问乱叫,不能横向联系。当收发信号不清晰时,持台者可变换自已所在位置,作前后左右移动,寻找最佳通信位置;行驶中的车载电台可利用放慢车辆行驶速度或停止行驶方法,增强灵敏度、提高通话效果。手持电台在离大功率电台一米内,严禁使用,以防烧坏喇叭;使用手持电台时,要远离计算机,以免发生干扰。使用电压范围,手持台一般为3.7V和7.4V,固定台、车载台一般为直流13.8V,在使用外接电源时,使用电压范围以外的电压绝对不能使用,否则会损坏电台。手持电台的充电器不能用于其他电池充电,电台不能使用一般电池,防止“电水”进入电台,腐烂电台,不得把手持台的电池挪作他用。注意电台话筒的位置,以免发生话筒处于常发状态,干扰通信工作和造成电台烧坏。
在带有安全气囊的汽车上,不要将对讲机放在气囊展开时可能涉及的范围内。如果对讲机处于气囊展开时可能涉及的区域范围,一旦气囊迅速展开,对讲机可能会随着极大的冲击力伤及车内的人员。在潜在爆炸的大气环境或场合下,除非对讲机是通过特殊认证的,否则须关闭对讲机。在潜在爆炸大气环境中,电火花会导致爆炸或火灾。
不要在潜在爆炸的大气环境下更换电池或对电池充电。安装和拆卸电池时可能会引起接触电火花并导致爆炸。在近爆破区和雷管所在区域前,须先关闭对讲机,以免引起可能的爆炸。用公司原配或认可的电池。充电应在5~40度的环境中进行。为避免电磁干扰和/或电磁兼容引起的问题,在贴有"关闭对讲机"标识的场合应关闭对讲机。例如医院或其他使用保健医疗设备的场合。在搭乘飞机时,也应根据要求关闭对讲机。
因此,单位和个人设立无线电台(站),要按照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,须到无线电管理机构申办相关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合法设台和使用频率。其主要步骤是:申请者向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;无线电管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;对申请的技术指标进行行政审查和技术审查;需要指配专用频率的,提出书面申请;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后签发批准文件;办理设台手续,签发执照。
对讲机的通信属于无线通信,跟手机是属于同一类。众所周知,手机是存在一定的辐射的,因此对讲机在使用过程中也是存在一定的辐射的。但只要是正规厂家的对讲机产品,辐射值一定是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的,可以放心使用。但由于对讲机的通话是间歇性的,且只有发射时才会产生大功率。因此相比手机而言,对讲机的辐射更小。持续时间更短。
对讲机的使用方式也决定了其低辐射的特点,对讲机的正确使用方法是:当对讲机正在发射时,保持对讲机处于垂直位置,并保持话筒与嘴部2.5-5厘米的距离,对讲机距离头部或身体至少2.5厘米。相对手机贴着耳朵进行通话而言,对讲机这种保持距离的通话操作的辐射更小。
所以说,对讲机的无线通信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辐射,但不会对人体健康构成危害,其辐射也远小于手机,大家可以放心使用,但一定要按照对讲机使用说明上的步骤及要求进行正确的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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